陈仓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招聘

因工作需要,咸安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以下简称咸安区综治中心)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咸安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学习、协调、沟通和实践能力;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一定的抗压能力;能够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的安排。

2、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工作认真细致,适应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有文字写作能力者优先;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咸安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军籍或学籍的;

3、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有犯罪前科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 10 日—9月 17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3、联系方式:0715-8318776(李女士)

4、报名材料: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征信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6张。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1、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通知形式反馈应聘人员,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2、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预录人员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需到正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与薪资待遇

1、经面试、体检、政审等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对正式录用的受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与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行两年一聘制,试用期为2个月。

2、薪资待遇参照社区工作者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工作年限实行工资调整机制,入职工资3276元/月(个人部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从月工资中代扣)。享受误餐费、工会福利等待遇,试用期期间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予以解聘。

六、组织机构

本次招聘工作由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拥有最终解释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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