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改革开放已经有40多年的历史。但是,对于国有企业的认识,至今仍然处于产权的误区中。

近期在价值中国网,卫祥云先生在《国有和混合所有经济改革研究》一文,对国有企业的定义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卫祥云先生的国有企业概念是什么呢?他认为:

“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的独立企业法人主体。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形式,兼有商业性和公益性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国有企业是国有经济的微观主体,是以企业法人形式出现的包括国有独资、国有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

国有企业兼有创造利润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双重责任与义务”(***/Finance/Blog/2018-10-8/1592073.aspx)。

很显然,卫祥云的国有企业概论,和许许多多的产权改革派一样,毫无例外地陷入了产权的误区。

诚如卫祥云所说“国有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国家所有制,它不是体现产权的形式,而是消灭产权的形式!

人所共知,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要“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与其它一切新兴的社会生产方式所共有的特征,而“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则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其它社会所特有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怎样才能“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呢?那就是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

“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具体地说,就是要消灭作为剥削阶级的资产所有者,就是要消灭作为体现剥削要求的资产所有权,消灭作为产生剥削者和剥削权利的基础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就是要消灭体现剥削权利要求的产权制度。“过去一切阶级在争得统治之后,总是使整个社会服从于它们发财致富的条件,企图以此来巩固它们已经获得的生活地位。无产者只有消灭自己的现存的占有方式,从而消灭全部现在的占有方式,才能取得社会生产力。无产者没有什么自己的东西加以保护,他们必须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财产的一切”(《共产党宣言》第35页。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49年9月出版)。

为什么社会主义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能够“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呢?

因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第一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从而使劳动所有者成为唯一的生产主体;第二消除了人们之间在资产所有方面的差别,从而使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利益要求得以体现;第三消灭了以资产增殖为特征的生产方式,从而使消费价值的生产方式成为可能。

谁都知道,我国的公有制(国家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是在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通过剥夺官僚资本或经过合作化的途径实现的。那么,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引起了什么样的变化呢? 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引起的第一个变化是:单纯的资产所有者已经被消灭,劳动者在占有自己劳动力的同时成了资产所有者。但是,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因此,单个劳动者作为资产所有者是不完整、不独立的;而在另一方面,由于生活消费个体性的存在,单个劳动者作为劳动所有者是独立完整的。只有独立完整的劳动所有者,没有独立完整的资产所有者,这是公有制企业区别于资本主义企业或私营企业的第一个基本特点或特征。生产资料公有制实现引起的每二个变化是:由于生产资料是公共所有,劳动者在资产所有方面是无差别的(至少在同一个企业,劳动者在资产所有方面都是相同的),因此,所谓的资产所有权在社会主义生产中已经失去了意义;另一方面,由于生活消费个体性的存在,劳动者在消费需要和劳动投入方面存在着差别,能不能反映这种差别并满足由此差别决定的不同利益要求(即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成为社会主义生产能否正常发展的关键。因此,在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劳动所有权,而不是资产所有权。这是公有制企业区别于资本主义企业或私营企业的第二个基本特点或特征。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引起的第三个变化是:由于公有的生产资料具有大范围的整体性,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单个企业已经不可能作为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另一方面,以生活消费个体性为基础的劳动者无论是以个体方式存在,还是以集体方式存在,在劳动所有方面都是独立的,在生产资料公共所有的条件下,是可能而且必须作为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的。企业只能以独立的生产劳动实体存在和发展,而不能以独立的生产资料实体存在和发展,这是公有制企业区别于资本主义企业或私营企业的第三个基本特点或特征。

社会主义公有制由于它消灭了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使劳动者成为唯一的社会生产主体;由于它消除了人们在占有生产资料方面的差别,它使企业生产发展的要求直接表现为劳动者的利益要求- -即劳动所有者对劳动所有权的基本要求,而劳动所有权包括劳动管理权和劳动分配权,也就是劳动者当家作主的权利和劳动者按劳分配的权利。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就是劳动所有者利益要求的体现,是劳动者对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权利要求的体现。社会主义公有制不是体现产权的形式,而是劳动所有者的权利要求一一劳动者对劳动所有权的体现形式。

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形式之一,它是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形式。

公有制是由全体或部分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所有制形式。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每个社会都可以存在程度不同的公有制,从各种公有制的具体情况来看,作为生产资料的共同所有者的社会成员既可以是劳动者,也可以是剥削者,因此,历史上的各种公有制因其社会成员的不同而有性质的区别。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作为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它是满足劳动所有者的利益要求、是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形式。因此,简单地说,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形式。

产权学派由于他们始终站在资产所有者的立场上,用资产所有的观点来看问题,从而不能认识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实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形式这一本质特征,因而不仅不能认清我国国有企业与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的本质区别,同时也不能认识我国国有企业与私营企业的本质区别。

为什么经过四十年改革,国有企业和其它公有制企业大部分都消失了?为什么仅存的少数国有企业也还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而至今不能完成改革?其根本原因是,面对新兴的社会主义企业(劳权企业),面对新的社会主义生产力要求(劳动所有权),面对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实体(劳动实体),产权学派却用旧的观念(产权企业观念)、旧的制度(产权制度)和旧的经济实体(资产实体)观念来思考和规划国企改革,怎么能不失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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