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什么地方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

为壮大基层消防救援力量,3月1日,16届3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加强规范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创新推出村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设微型消防站(以下简称“微站”),提升城市抗御火灾风险整体水平。

《方案》从“建、管、训、用”等方面,对微站设置、人员编配、器材配置、日常管理训练和指挥调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要以“救早灭小”为目标,满足“3分钟到达辖区边缘”的初起火灾处置原则。

关于开展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什么地方需要建立微型消防站图1

(资料图)

从“建、管、训、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

目前,广州市已建成微站5347个,其中村居微站2657个,重点单位微站2690个,参与初期火灾处置率达到63.15%,发挥了“救早灭小”的优势。此次《方案》出台,将进一步夯实基层消防救援力量。

《方案》规范了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包括微站的建设原则、建站模式和管理训练、指挥调度等,从“建、管、训、用”等方面,对微站设置、人员编配、器材配置、日常管理训练和指挥调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并建立长效机制,解决村居微站建设标准不统一、建设不规范的问题,将进一步提升全市微型消防站战斗力。

根据《方案》,微站的建设要以“救早灭小”为目标,满足“3分钟到达辖区边缘”的初起火灾处置原则,划定社区(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为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工作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社区(村)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方案》明确,微型消防站应设置明显标牌标识,标牌标识为:××[社区(村)名称]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上也应标注明显标牌标识。微型消防站站长应由居(村)民委员会主要领导担任,选聘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专职人员担任消防员,人数不应少于6人;条件确有困难的,也可由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兼任。微型消防站装备配备方面,应根据扑救本社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消防车辆器材,配备灭火器具、防护装备、破拆工具和其他器材。训练管理方面,《方案》提出镇街是微型消防站的管理主体,负责辖区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工作。

可通过多社区联合组建等方式灵活建站

建设模式方面,《方案》相关要求体现了村居微型消防站的灵活性,提出依托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力量,原则上按照“一社区(村)一站”的标准建设微站;对于条件不足的居委会,《方案》提出了多社区联合组建、社区与企业联建、联合公益单位共建、结合全域治理配建的灵活建站模式,保证落实人员24小时集中值守和接警出动工作职责,解决部分村居人员不足,微站值班值守不到位问题。

《方案》还明确,对于社区(村)辖区内设有城市消防救援站或者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能够满足“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要求的,可以不设置微型消防站。

如何指挥调度?《方案》提出,对119消防接警调度平台进行扩容,为全市微型消防站统一配置消防接处警终端,通过推广使用“智慧调度系统”和应急管理智能终端,将微型消防站纳入市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接受消防救援机构统一调度指挥,实现一键式调派、语音沟通、信息报送等功能。微型消防站应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集中值班制,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2人,所有人员通讯手机应保持24小时畅通。

《方案》还提出,要加大微型消防站调度力度,保持微型消防站与市消防救援支队、大队两级指挥中心互联互通,警情信息共享,接受消防救援机构勤务调派和业务考评,提升应急响应效能,确保微型消防站救早、灭小,“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此外,《方案》在规定微站人员组成、器材装备配置和措施保障的基础上,对管理训练、业务考核、联勤联动、调度指挥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将全面提升灭火救援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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