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题主在买房过程中,遇到的麻烦事,因为房屋的产权还没有过户,由于我国的物权变动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目前房屋的产权从法律上来说仍然属于开发商。如果买受人购买开发商的房屋,双方签了合同,但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屋被查封,买受人在符合特定条件下,仍然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买开发商的房子,为什么会被法院查封?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实施查封、冻结等措施。这种情形可能出现在诉讼保全中,有可能出现在执行中。
申请人一般为开发商的债权人,可能有银行、施工方等等。债权人申请查封开发商房屋的理由,往往是因为开发商没有按时足额的向债权人支付相应的款项,导致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给付欠款。
债权人为了防止开发商转移财产,自己的债权得不到清偿,因此会在诉讼的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开发商建设的房屋。而题主新买的房子,由于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仍然登记在开发商名下,因此法院可以查封题主新买的房子。
开发商的房子被查封有什么后果?
在诉讼中,查封其实是法院的一种强制措施,查封本身的作用是将被查封人的资产纳入法院的管控范围内,防止被查封人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等案件有生效判决后,如果被查封人仍然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将所查封的资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归债权人所有。
开发商房子被法院查封了,买受人怎么办?
相信题主在遇到的时候,尤其是知道自己的房子被查封了,会感觉到不知所措。自己好不容易存下钱买了房子,被法院查封了,甚至还可能会被拍卖。明明自己不欠别人钱,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的,最后却由自己背锅。但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规定,金钱债权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经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50%。
因此买受人可以依据此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如果符合相应的条件,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措施。
总结
买的商品房手续没办完,开发商被查封了怎么办?只要题主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保证自己房屋物权期待权。
买了商品房手续还没办完,由于开发商欠施工单位工程款导致房屋被法院查封,这是最不幸的事件,作为与案件无关的第三人,购房人往往无可奈何,在法院查封期内,很难维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这一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因此,对于开发商预售的房屋,只要是没有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或者购买人没有实际入住,法院的查封就符合法律规定。
开发商已涉案被诉,无论购房人购买的房屋是否在被查封之列,按揭抵押手续肯定办不了,因为按揭购房开发商需要提供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之前的担保还款责任,银行方面显然不会接受已经欠债的开发商提供的担保。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在案件没有审结或者解封之前,是无法继续办理后期手续的,而且购房人可能面临失去房产的风险。
此时能做的,就是先了解一下自己购买的房屋是否在查封之列,如果没有被查封,就耐心等待案件审结。如果房子已被查封,可以尝试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不过由于房产没有交接,没有实际入住,可能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出现这一情况,说明开发商资金链已出现严重问题,应警惕烂尾风险,一旦开发商败诉,按揭手续也办不成,只有退房一条路,但是,开发商已穷途末路,想要拿回全额购房款可能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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