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典故出自《太平御览》卷七三五引《庄子》:“小巫见大巫,拔茅而弃,此其所以终身弗如也。”
巫,指巫师。小巫的法术比不上大巫。见了大巫,拔起卜吉凶之茅而走。后引申为相形见绌之典。
《三国志.吴书.张纮传》:裴松之注引《吴书》魏.陈琳《答张纮书》:“此间率少于文章,易为雄伯。……今景兴(王朗)在此,足下与子布(张昭)在彼,所谓小巫见大巫,神气尽矣。”小巫,陈琳自喻。
很好理解附小故事一则:
大刘在一家高档餐厅做大厨。这天晚上,经理拿着一份菜单告诉他,知名热播剧导演猛叔光临餐厅,这份菜单就是猛叔本人亲自拟定的。大刘点点头,就去操作间开工了。
不一会儿,猛叔要的菜品全都做好了,端上了餐桌。大劉刚想喘口气,却见经理急匆匆地闯了进来,劈头吼道:“大刘,瞧你干的好事!”
大刘吃惊地问:“咋了?”
经理气急败坏地嚷嚷:“咋了?猛叔在砂锅鸡里夹出了一只鸭掌!”
大刘一听,顿时蒙了,看来自己刚才忙中出错,这娄子捅大了。
经理余怒未消:“这事你得负责!现在你马上出去,把事摆平!”
大刘稳了稳心神,问经理:“我记得你好像说过猛叔是导演?”
经理看看他,疑惑地说:“是啊!你想到解决的办法了?”
猛叔一脸鄙夷道:“就你这水平,还能在这么高档的餐厅做事?”
大刘微微一笑说:“刚才做菜时,我不专心,在看手机。因为这条资讯实在太精彩了!”说完,他拿出自己的手机,鼓捣一番后毕恭毕敬地递过去。
猛叔疑惑地接过去,看了一眼,顿时像泄了气的皮球,什么也没说,把手机还给大刘后,挥挥手让他走了。
出了包间,经理好奇地问:“刚才你给他看了啥?”
大刘笑道:“他拍的电视剧中的大量穿帮镜头!与他相比,我这点儿穿帮算得了啥!”
清末时期,武功盛行。在一个小镇上,有一位郑某,开了个临街店铺。这郑某平时好武,练就一副铁头功,能撞石断碑,自诩打便天下无敌手。
有一天,郑某出门倒水,不料一盆脏水刚出手,却泼到了一个正从门前经过的外地客商身上。
按理说,这时郑某就该赔礼道歉,本也无事。可他自恃武功了得,又欺对方是外地客商,不但不赔礼,反怪客人:"这么不长眼,偏偏这个时候从我门前过"。两人三言两语,冲突升级,这郑某倒先动起手来。只见他一个"罗汉撞鐘"式便冲外地客商而来。这客商也不着急,看得真切,左臂轻轻一揽,将郑某的头挟在了腋下,抬起右手,中食二指并指如戟,在郑某的头顶上来回挫了几下,那郑某便象杀猪一样地嚎叫起来。之后这位客商便扔下仍在嚎叫的郑某,扬长而去。
这时街上有观看的人群中,不知谁说了句:"今天算是小巫见大巫了!"引得众人一阵笑。
小巫见大巫本意是小巫师见到了大巫师,由于修炼不够,没招了,打不过大巫师只能任由大巫师处置,用在现在就是没有能力遇到有能力的人,能力悬殊相差较多,无法比较。
用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来说,
以前小学的时候,当时体育特别好,每天跑步,感觉自己跑的也很快,运动会经常拿名次。有一天我特别想吃外面卖的烤面筋,我让妈妈给买。但是妈妈任凭我怎么闹都不给买,于是我和妈妈说,要不咱两个比试一下吧,要是我赢了你就给我买,如果我输了,我大男孩愿赌服输,不和你们大人计较,我不吃了。然后妈妈问我比什么,我说比跑步看谁跑的快,。妈妈说好啊。就这样我发扬了我的大男子气概,愿赌服输不吃了,哎。回家后一直在想我为什么跑不过妈妈,后来实在想不通了,问妈妈,妈妈说你才多大,你妈我比你大那么多可比你不白走那么多路。,原来如此瞬间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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