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姓是中国人口最多的第三十六位姓氏,在华北、中原、西南地区特别有影响。当今田姓人群大约占了全国人口的0.52%,总人口大约在685万。
田的名义
《说文》解释“田”为一块块排列着的田地之义。田是种庄稼的地方。象形字,像四块土地,十像阡陌之纵横,田字形体表示着古代田间的阡陌制度。但是,田的本义是捕猎禽兽。如捕鸟,就像在大地上张开网之形;如围猎,则包围和分片驱赶野兽之状。后来,田,专指用来从事农耕的土地了,其本义就废弃了。
田姓起源
田氏始祖——田完
田姓的起源与演变主要有二:
一、出自官名
田氏之先,职赋田,因为氏。田,即甸,应是被商王派驻在商都以外的农垦的职官,卜辞中有记载。田官为商王提供谷物及龟甲,其官世代承袭,故有以官为氏。春秋时晋国的田苏,宋国的田丙,鲁国的田饶,魏国的田子方,燕国的田光。这支田氏的历史至少有3000年以上。
二、出自妫姓
舜的部落因居于山西永济的妫水旁而姓妫。公元前1046年周灭商,周武王封舜的直系后裔妫满于陈,是为陈国。公元前672年,陈厉公之子陈完,也称陈敬仲,因陈国发生内乱而出奔齐国,不想称本国号,故改陈为田。妫姓田氏的历史有2600多年。
外族基因融入
我国的田姓同其他姓氏一样,不断与其他民族交流,田姓中也融入了南北民族的血液,互有基因的流动。田姓中融入外族血缘的事件主要发生在西汉以后,最重要有:西汉时武陵地区的南蛮大族田氏,不断由湖南向河北、河南迁移,当时南朝和北朝竞相招田氏大族出任太守、刺史,以对抗邻敌,南蛮田氏很快汉化为中原和华南地区的汉族;并州田氏,源出匈奴族,后逐渐成为山西地区著名大族;北宋西夏国党项族也有田姓,是西北陕甘宁地区田氏的先驱;北宋金国女真族阿不哈氏族集体改为汉姓田,清朝时辽宁满洲人田姓,以及满洲八旗罕楚哈氏,田佳氏等氏族的集体改姓田,这些族人后来多数成为东北地区的田姓汉族。
田姓分布
田姓分布频率图
从明朝至今600年中田姓人口由32万增到685万,增长了21倍多,田姓人口的增加速度远高于全国人口的增加速度。宋朝至今1000年,田姓人口的增加率是呈∨形的态势。在全国的分布主要集中于河南、山东、河北、贵州、湖北、湖南六省,大约占田姓总人口的48.7%,其次分布于四川、陕西、辽宁、重庆,这四省市又集中了18.2%的田姓人口。河南为当代田姓第一大省,居住了田姓总人口的9.8%。全国形成了以河南、贵州为中心的中原豫冀鲁、黔川渝鄂湘两个田姓高聚集区域。在600年期间,田姓人口流动的程度和方向与宋元明期间有很大的区别,由东南部向华中、华北、西部回迁的流动十分强劲,大于由北向南的迁移。
田姓血型
田姓人群的血型分布图
田姓人群的血型分布总的是:
O型占31.4%,A型占28%,B型占30.9%,AB型占9.7%。
田姓名人
田文
田文(?—公元前279年),别称:薛公,战国时齐国贵族,齐威王田因齐之孙,靖郭君田婴之子,战国四君子之一。田文承袭父荫,资产丰厚,遂在封地薛邑广招各路人才,致门下有食客数千。逢秦昭王听说田文的名气,便将他招揽到秦国封为丞相[1],但不久田文逃归。之后他出任齐湣王相国,曾联合韩、魏击败楚、秦。因他声望过大,齐湣王借由贵族田甲叛乱之事嫁祸田文。田文谢病归薛,不久出奔至魏,任相国。曾西合秦、赵与燕共伐破齐。齐襄王即位后,田文保持中立。其死后,谥号孟尝君。
田忌
田忌,妫姓,田氏,名忌,字子期,陈郡人(今河南淮阳县人),战国时期齐国名将,因封地于徐州(今山东滕州时),又称徐州子期。他出身贵族,赏识孙膑的才能,收为门客,以“围魏救赵”大胜魏军,采用“减灶之计”,诱杀魏将庞涓,屡立军功,受到国相邹忌陷害,逃亡于楚国,受封江南之地,后返回齐国,恢复官职。
田汉
田汉(1898年—1968年),原名寿昌,生于湖南省长沙县,中国著名话剧作家、戏曲作家、小说家、诗人。田汉毕生从事文艺事业,他写的《义勇军进行曲》,被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他不仅是中国革命戏剧运动的奠基人和戏曲改革事业的先驱者,同时也是中国早期革命音乐、电影事业的卓越组织者和创造者。
田姓传统文化
郡望和堂号:田姓的郡望主要有北平、雁门等。田姓的堂号除与郡望同名外,还有贫骄堂号。“贫骄”堂号典出战国时魏文侯的老师田子方。一次田子方在路上遇到太子,太子急忙下车拜见,田子方不还礼。太子问:“是富贵的人可以骄傲呢?还是贫贱的人可以骄傲呢?” 田子方回答:“只有贫贱的人才能骄傲!因为诸侯骄傲,就要失去他的国!大夫骄傲,就要失去他的家!而贫贱的人如果自己的行为不合当官的心,说话当官的也不听,他就到别的国家去了,像丢掉破鞋子一样。所以富贵的人怎么能和贫贱的人一样呢!”
田姓的重要楹联有五副:
孟尝好士;穰苴知兵。
封安平君;号车丞相。
挽歌蒿里;荫茂荆庭。
辛妾尝尺牍;田母曾梦伏波。
遥睽五百英雄岛;犹是三千食客家。
家训格言:北宋司马光在《家范》中十分强调母亲是家教的主体,他提醒“慈母败子”的历史教训,为母如只知一味地溺爱子女,而不加教育,将会使子女陷入不肖,成为无恶不作之人,甚至可能犯法,招来杀身之祸。此“非他人败之也,母败之也”。在他的《家范》中辑录了齐相“田稷母不受子献金”的故事:田稷任齐宣王之相三年后回乡,下属送他金百镒,田稷把黄金带回家献给了母亲。当田母知道黄金的来历后,立刻不快地说:“做人应当注意自身修养,做到品行高洁。为人要诚实不欺,不做不义之事,不取不义之财。如果你要孝敬长辈,应该尽心诚实地办事,否则就是不孝!不孝之子,不是我儿!不义之财,不是我应该拿的!你如真要表现你的孝顺,就把这些金子拿走!” 田稷听了母亲一席话,十分惭愧,遂将金子全部退还了下属,并主动请了罪。齐宣王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十分赞赏田母的品行,褒奖了田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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