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国是一个同化能力很强的文明已众所周知,但中国同化外来文明的古老性却超越现代知识的理解能力。中国所同化的第一个外来文明就是来自古两河埃及的多神教祭祀文明。现代人对中国文明的最大误解之一是,把5000年前当成中国文明的起点,事实上,这不是中国文明的起点,而是中国文明开始遭遇外来文明冲击和影响的起点,是中国文明开始同化和改造外来文明的起点。传统文献说的很清楚,中国文明起与伏羲时代,至少在10000年前。
中国文明对多神教祭祀文明的同化和改造,不仅在整部中国文明史中具备中轴、中转地位,更是在整部人类文明中具备轴心地位,不理解这一点,不仅无法准确理解中国文明,更无法准确理解中国之外的西方文明,无法准确理解整部人类文明。
中国文明对多神教祭祀文明的同化和改造,就是用中国所固有的书契文化去同化和改造外来的祭祀文化,就是让多神教祭祀文化书契化,其直接与核心体现就是“祭”或“祼祭”的形成。“祭”或“祼祭”实质就是书契祭,即以书契作为祭祀神灵的祭品。支撑书契的并非外在的书契技术和机制,而是人内在的诚信和道义,书契关系的实质是诚信和道义关系。以书契作为祭品,实质是以诚信和道义作为祭品,即以“德”作为祭品。
同时,祭祀的书契化还改变了人神关系,将人神关系书契化,人与神之间是对等协作的书契关系。书契关系的核心在诚信和道义,而且这个诚信和道义是相互的,不仅人对神是诚信和道义的,神对人也是诚信和道义的。这是后来的西方一神教《圣经》上帝与人是合约关系的源头。《圣经》实质就是“约书”是上帝与人所签订的合约,在基督教中,又分《新约》和《旧约》。祭祀的书契化不仅改变了人神关系,也改变了神的本质,从创造和掌管世界和人类的神秘之神,改变成诚信和道义之神,神成了诚信和道义的化身。诚信和道义是绝对抽象的,从数量上看,也只需要一个也就够了,因此,多神教也就转化成一神教。不理解在5000年前的中国所发生的祭祀书契化过程,就无法理解《圣经》契约精神的起源,也就无法真正理解《圣经》。
就中国而言,祭祀书契化的一个重要伴生物就是玉礼器的出现,即玉质书契的出现。石器、玉器本来是多神教祭祀文化中的重要祭品,在内蒙古辽宁一带的红山文化表现的非常突出。多神教在中国的传播路线表现为明显的从北向南。红山文化是多神教传播至中国的第一站,此时尚没有被中国文明所改造,没有书契化。在5000多年前,中国文明尚局限于中原地区,而中原地区的核心则在黄淮平原,即现在的豫东鲁西一带。那时内蒙辽宁尚属蛮夷之地,自然无力对成熟且强大的多神教进行改造。红山文化的玉器尚且是单纯的祭器,而非后来的礼器,不是玉质书契。
中国文明对多神教的改造是发生在多神教从红山文化南下,而传播至中原,尤其是黄淮平原地区以后的事。在地里区域上,中国文明对多神教的改造也是发生在中原地区,尤其是黄淮平原地区。
玉器的实质是玉质书契,其证据来自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在中国传统文献中,在《五经》中,对玉赋予了崇高的诚信和道义内涵,玉就是诚信和道义的同义词,就是道德的同义词。“玉”和“聿”是同音的,两者可能同源。在所谓的“金科玉律”中,“玉”就是“聿”,是律之核心。第二个方面,很多玉器具备书契的功能和形式。玉器的核心功能是信用工具,用意传达诚信。在技术上,总是成对存在,并且雕刻上可以检测相合的密码性标记。第三个方面,“玉”字本身就是自双排契齿文,而这个符号则是书契的象征。在前面的系列文章中,我们已经对这一点进行了详细论证。
目前的中国依然属于以酒为祭品的“祭”、“祼祭”时代,但是,由于受到现代西方文化的冲击,“祭”、“祼祭”本身已经严重边缘化了。“祭”、“祼祭”主要表现在丧礼中,在春秋战国之后,更是如此。当前中国“祭”、“祼祭”的边缘化,主要就是表现在传统丧礼的边缘化,倡导西式的火葬和礼节,贬低甚至行政和法律禁止中国传统的土葬和礼节。
目前包含有“祭”、“祼祭”的传统丧礼只是在中国的农村存在,尤其是在黄淮平原,豫东和鲁西一带,这个传统还是很有生命力。在传统的丧礼中,对死者的主要祭奠程序就是“祭”、“祼祭”。关于祼祭的具体程序请参考下面两段梁山县农村丧礼的两段视频(也可网上搜索)。
在丧礼中的祼祭中,所奉献的祭品有三种,除了酒之外,还有黄表纸纸扎和香。黄表纸纸扎和所焚烧的代表纸钱是不同的,其所指代的很可能就是书契,而且是最原始的木质书契。纸在中国的出现是东汉以后的事,随后书契也纸质化了。而随着书契的纸质化,用作祭品的书契纸质化也是很自然的事。这意味着,在“祭”、“祼祭”中,以最原始的木质书契做祭品,并没有随着以玉质书契和酒的出现而消失,而是一直存在。
货币、钱本质上也是证券和书契,下面还会对这一点进行进一步说明,其内核也是诚信,即便是用作纸钱的纸,其本质也是书契和诚信。给祖先烧纸,本质上也属于“祭”、“祼祭”,是以书契为祭品而献给他们,即把自己的真诚哀思献给他们。把给给逝去的亲人烧纸简单理解成给他们送钱,是后来的世俗化的理解,并非其本义。
二
“祼”字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在儒家文化中居于枢纽地位,不能准确理解这个字,也就无法对中国传统文化,对儒家思想做到准确把握。遗憾的是,自汉以来,对这个字的解读就是含含混混的。
在中国历史上,在儒家传统中一度存在类似于多神教祭祀的做法,存在祭祀仪式。《左传》甚至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乍一看,中国历史中似乎也存在一个多神教阶段,符合“人类文明的一般规律”。然而究其事实,中国的祭祀与西方的典型的多神教貌合神离,在本质上是不同的。
在西方典型的多神教祭祀中,其基本原理是巫术的、神学的,但是中国历史中的祭祀,其基本原理却是书契(契约)的、道德道义的。在书契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基于共识的协作关系,维护书契关系的基石是诚信、道义,双方之间要互相诚信和道义。在中国历史上的祭祀理念中,人与神也是书契关系,神是人的书契的另一方,人对神应该象对待其他的书契合作伙伴一样,以诚信和道义相待。于是诚信和道义就成为人献给神最好的祭品。
因此,中国祭祀的核心理念是“鬼神飨德”,即鬼神以德为最好的食品,德就是诚信、道义。在具体落实中,最能体现“鬼神飨德”这一核心祭祀理念的就是“祼”祭。
《周易·观卦》的卦辞是:“盥而不荐,有孚顒若”。《论语·八佾》,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这两句话的意思完全一样。“盥”、“灌”、“祼”三者都是指“祼”祭。这两句话都在强调,祭祀仪式的核心、根本在“祼”,而不在“祼”之外的“荐”,而“祼”的核心则在“孚”,即诚信。
“荐”是向神灵摆放敬献具体的祭品,主要是食物,那么“祼”是什么?“祼”的核心在诚意、敬意,把诚意、敬意作为祭品献给神,这一点传统的解读都提到了,即向神献德。但是,把诚意和敬意作为祭品献给神,还是需要具体的道具和仪式动作的,因为诚意敬意这些德都是抽象的,需要具体的场景、动作来体现和实现。
“祼”和“荐”尽管共存于同一场祭祀之中,但是两者在基本原理上却根本不同,“祼”的祭祀原理是书契的,即诚信道义的,而荐则是巫术的神学的。书契-道义传统是中国所固有的,而巫术-神学文化对中国而言则是后起的、外传的。中国传统的祭祀,儒家的祭祀,是中国固有的书契-道义文化与外来的多神教新文化冲突和融合的结果。对于这些,传统的解释、考据均无力提及。
“祼”的内核在表达诚意、敬意,这是中国的祭祀成型以来所一直不变的。直至当下,祼祭依然坚实地存在于中国农村的丧礼之中,至少存在于豫东鲁西一带的农村。但是在具体以何种道具来传达诚意和敬意上,可以识别出历经了三次重大变化。
到西汉时期,祼祭所用的道具就只是酒了,“祼”也被解读成“灌”,即以酒灌地,把酒洒在地上,用以敬神,目前豫东农村的丧礼上依然采用这种祼祭方式。在更早的时候,为表达对神的敬意,在进行祼祭前,还有一个洗手的准备,因此“祼”又被叫做“盥”。“祼”、“盥”、“灌”三字同音,显然,“盥”、“灌”源自“祼”。“盥”只是“祼”的清洁动作,而“灌”只是“祼”后来才有的方式,更早的祼,所祼的并不是酒,而是“章”。
李学勤教授将“”释读为“祼”无疑是很有卓识的,但是,他将“祼”解读为“祼玉”,即所祼的不是后来的酒,而是玉器,以玉器作为敬献给神的祭品,这依然没将祼的内涵说透。事实上,祼玉并非祼祭的最初形态,而是祼祭的第二个发展阶段,祼玉之后是祼酒,这是祼祭的第三个发展阶段,也是最后的阶段。
不过,将祼祭追溯至祼玉阶段已经当前文字学、历史学范式的极限。将殷墟玉璋朱书中字核心结构释读为章的王辉教授,认为字是“秉璋以祭”的宋镇豪教授,也是将祼祭,或者说“”祭追溯至祼玉或玉阶段。他们二人也认为“”是一种祭祀仪式,但并未直接将其释读为“祼”。
要明白为何祼玉只是祼祭的第二个阶段,明白祼玉之前祼祭的最初形态是什么,以及所祼者为何物,必须首先理解“章”字的内涵和起源,因为在“章”字不仅是“”字的核心结构,而且也是“祼”字的核心结构,是其字形中的双手所举之物,即献给神的祭品。
王辉、宋镇豪等人,之所以也认为祭中祭品是玉器,就是因为没有明白“章”字的内涵,简单地把“章”等同于“璋”。而事实上,尽管有时“章”可以替代“璋”,当时“章”与“璋”还是存在本质的不同。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们已经对“章”的金文字形进行了解析(章字无甲骨字形)。章字的金文字形是加上“防伪标记”的契齿文。书契的契齿文实质是数字,指代标的财产的价值。在刻写契齿文时,是按从上往下的顺序,即从上往下刻画横线,这也是后来甲骨文以及中国传统文字书写的顺序。当书契签订以后,左右契分开,债务人持左契,债权人持右契。为防止有人在书契下方的空白处继续刻写,以作弊。于是就在最后一根横线上画一个圆圈。“章”字就是已经刻写完成,并且在最后一根横线上已经加刻圆圈的一对书契的契齿文的呈现。
即便是现在,在中国的合同签订中依然保留了加盖骑缝章的习惯。骑缝章最初的形态就是在木质书契中最后一根横线上所加刻的圆圈。章字中间的竖线是并排放置的一对书契的分界线,分开以后,契齿文和圆圈就被平分为两半,每只书契中的契齿文都是完整横线组的一半,所加刻的圆圈也只有一个半圆。日后相合时,契齿文和圆圈都完全重合时,才是真正的“合同”。
因此,章字实质就是书契文,可以指代书契,但是,更强调其加密性。这样以来“章”字的核心含义就是标记。同时,由于“章”字是在契齿文最后一根横线上做标记,表示书契文的完结、终止,所以“章”字也有结束、完结之意,这就是“章节”的“章”,“乐章”的“章”。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们已经指出,书契从材质上看,在中国的上古史几次重大变化。第一次重大变化就是开始用玉石作为书契的材料,这导致玉质书契的出现。玉质书契就是所谓的玉礼器、玉器。那么章因而也有“木章”、“玉璋”之分。“章”的最初形态是木章,即木质书契,“玉章”即“璋”,是随着玉质书契的而出现的。在书契这个本章上看,“璋”字就是玉质书契的统称,所有的玉礼器都可称为“璋”。
因此,“祭”、“祼祭”中的“秉璋以祭 ”,实质就是“秉书契以祭”,把书契当成祭品去献给神。这就是祭祀的书契化,也是祭祀的“礼”化或“理”化。“礼”的本字是“豊”,无论是甲骨文“豊”,还是金文“理”,其字形的关键结构都是双排契齿文,这是书契的另一个符号标志,因此,“礼”和“理”和内核都是书契,在书契意义上,“礼”和“理”是同一的。在这个意义上,才能真正理解为何《礼记》说“礼者,理也”。“礼”和“理”的发音也万全相同,可以认为,两者同源。
以木质书契作为祭品是“祭”、“祼祭”的第一个阶段,以玉质书契作为祭品是“祭”、“祼祭”的第二个阶段,以酒作为祭品是“祭”、“祼祭”第三个阶段。依据“祭”、“祼祭”的有无和形态,中国历史可以分为四大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无祭祀时代,这是至少10000年前至5500年前之间的中国,也是纯正的书契时代。第二阶段是以木质书契作为祭品的“祭”、“祼祭”时代,第三个阶段是以玉质书契作为祭品的“祭”、“祼祭”时代,第四个阶段是以酒为祭品的“祭”、“祼祭”时代。
贯穿于整部中国文明史的是书契,在没有祭祀的纯书契时代是如此,在祭祀出现后依然如此。相对于书契,祭祀在中国的出现非常晚,大约是5500年前左右的事,而书契在中国的出现则是伏羲时代的事,时间至少在10000年前。在5500年前的中国,突然出现的多神教祭祀文化,更可能是外传的,其来源则可能是当时的多神教中心古两河-埃及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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