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在的地方行政制度

我国古代地方行政体制的演变从西周开始,西周时期实行分封制,春秋战国时期分封制遭到破坏;秦统一后,实行郡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到了元代是实行行省制。

元朝的行省制度是封建王朝中央政府对地方的全面控制。省在以前是中央政府官署的名称。金国、宋朝在末期的时候尚书省是中央施政的最高机构。元人承金、宋制之后,同样也沿用了这种制度。金、宋有时叫尚书省有时叫中书省。自隋唐以来“三省六部制”中的尚书省、中书省是两个分工不同的中央行政机构,可但是到了元朝这两省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经常互相统称。

中国现在的地方行政制度图1元世祖忽必烈时,开始设置中书省。中统、至元年间,在各地分置行中书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后逐渐成为固定的地方行政机构,掌管辖内军政要务。

元朝最重要的措施,不仅是对于中央的中书省或尚书省的改革,并且于在全国各地也设置行中书省。而以前的路这一地方行政单位在这时已经降到次一级的水平了。元朝的行省和以前封建王朝的地方一级行政机构区别的性质不同,它不是具有监察性质的区划,也不是纯粹地方行政的区划。行省即行中书省,顾名思义“行走的中书省”,按它的机构来说,则是中央政府的一个缩影,是中央王朝的派出的垂直机构。由于元朝疆域过分宽广,元朝统治者使用这种办法加强中央集权,行省的职权也几乎完全代替了一地方的地方政府。据《元史·百官志七》记载:“行中书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

中国现在的地方行政制度图2中央政府直接辖有若干路府州县,也就是所谓的腹里。因此,中书省与行中书省只是其所在的地区不同而已。

元朝的行省区划在初年时就已有变化,到文宗至顺元年(公元1330年),黄河、长江和珠江三大流域共有一中书省及河南、江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等行中书省。

中国现在的地方行政制度图3如果再加上蒙古旧地的岭北行省,辽水流域、黑龙江流域及长白山周围和东至大海的辽阳行省,以及设于朝鲜境内的征东行省,则当时共有十一行中书省。中书省和行中书省各统辖路和直隶府、州。当时设府、州不少,有的府、州仅属于路,有的则直隶于行省。不论直隶府、州或仅属于路的散府、散州,都是可以统县的。

元朝时期的中书省即所谓王朝腹里的辖地,是指太行山的东西和当时的黄河以北而言的。当时的黄河由今河南省新乡县折向东南流,而至今江苏省淮安县,夺准入海。大体说来,中书省包括今河北、山西、山东三省,今河南省的济源、孟县、新乡、长垣、东明和今安徽省的砀山,今江苏省的丰县、市县诸县,皆属于中书省。还包括今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和辽宁省、吉林省的西部。中书省共辖有二十九路和八州,还有三个属府、九十一个属州。

元朝开创的行省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行省制度的创立是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改革,是中国省制的开端。

,最初的意思是查看,视察。“吾日三省吾身。”后来引申到进入禁地当细心察视不可妄为,这个禁地一般是指皇宫,后面代指机构。由皇帝出来的机构也就带上“省”这个字。

中国现在的地方行政制度图4

隋朝时期,隋文帝搞的“五省六曹制”,五省为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秘书省和内侍省。秘书省掌书籍历法;内侍省为宫廷之宦官机关。六曹就是后面的六部。

内侍省与秘书省因工作原因,就一直留在皇宫。门下省与尚书省,内史省(中书省)也就从皇宫分化出去,形成了一套政府系统。

唐朝完善了“三省六部制”,其中中书省拟订方案,门下省负责审核,尚书省负责执行。宋代中书省与门下省合并为一个机构“中书门下”,掌握行政大权,长官为“同平章事”即宰相,另剥离出财权与军权,财权由三司管理,军权由枢密院管理。

元朝时政权机关分为四大部分,即管理政务的中书省、主管军务的枢密院、职掌监察的御史台和管理宗教及吐蕃事务的宣政院,上述四大机构互不统属,直接听从于皇帝。

元朝是没有分权概念的,靠近大都的地方如河北、山西、山东直属中书省管辖,中书省管不到的地方,就派出中书省的代表机构,派到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广东共11个“行省”,这些派出机构由于是替朝廷来管理的地方的,所以地方的财权,政权,军权等都归行中书省管。

相当于割据一方的势力了,而且各行省因为推荐各自的皇帝而大打出手,这事在元朝不新奇。

不过“行省”的设立对中国的影响极大,后面的明朝也保留“行省”的称呼,后来就简化为“省”。只不过鉴于无元朝教训,朱元璋将地方权力一分为三,承宣布政使司管民政,提刑按察使司管刑法,都指挥使司管军事,这三个机构也称为“三司”。

我国的“省”成为地方行政区域,但日本从唐朝学过来的“省”还是保留着政府机构的意义,比如日本内阁下属行政机构称为“”——总务省;法务省;外务省;财务省;文部科学省;厚生劳动省;农林水产省;经济产业省;国土交通省;环境省;防卫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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