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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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下午,陈女士在青岛家佳源城阳购物中心以12.3元购买了荔枝,回家吃了一个后感觉有酸味,又仔细闻了闻剩下的荔枝,发现剩下的荔枝也都有酸味,陈女士当晚便到青岛家佳源城阳购物中心反映情况,超市工作人员表示可以退款,并把陈女士手里的发票和在超市购买的荔枝收回,陈女士认为事情已经解决,便没有提出其它要求。

“当晚回家后,我一直呕吐、拉肚子,身体很不舒服。”陈女士告诉信网,6月13日晚,自己从青岛家佳源城阳购物中心解决完问题回家后,身体一直不舒服,因此对于青岛家佳源城阳购物中心的处理结果并不满意,陈女士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青岛家佳源城阳购物中心应当给予赔偿。

荔枝佳品图1

6月14日,陈女士再次联系到青岛家佳源城阳购物中心,但并未解决此事。“问题其实不大,但超市方一直在推诿责任,一会儿说季节天气的原因,一会儿又说根据超市规定,水果类、海鲜类不给赔偿,让人挺不舒服的。”

对此,信网联系到青岛家佳源城阳购物中心,工作人员证实此事,“我们一直是当天进货、当天售出,顾客从结账到来超市反映问题,中间隔了五个小时,荔枝作为初级农产品需要在低温的条件下储存,但在此时间内,顾客并没有将荔枝放到保鲜里储存,了解到顾客反映问题后,我们积极配合处理,已为顾客退货退款、向顾客道歉,由于一直未能联系到陈女士本人,我们于6月16日向陈女士母亲转账100元作为赔偿,目前已跟顾客和解。”

荔枝佳品图2

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食品类问题,消费者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并第一时间联系12345反映问题。 信网见习记者 戴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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